招标编号:0809-0841KFG32526/02
项目名称:水质在线监测营运及大气子站营运
一、招标文件第3页“四、投标人的资质要求:
原分包1(水质在线监测营运)的资质要求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、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(含)以上的中华人
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;
2、具同类项目经验。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现修改为:分包1(水质在线监测营运)的资质要求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、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(含)以上的中华人
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;
2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(含)以上资质证书;
3、具同类项目经验;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不变。
特此通知。
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
二○○八年六月二十七日